密歇根州的公开会议法案:简介

密歇根州的《公开会议法》(Open Meetings Act)是为了确保密歇根居民能够了解政府的决策过程。

密歇根州的第一部宪法写于1835年,在谈到“立法部门”时指出,“每个议院的门都应敞开。”正是这种政府的开放精神激发了公开会议法.事实上,几乎所有涉及该法案的法院判决和律师的一般意见都对其进行了有利于公开的自由解释。有人说,政府要“民有、民治、民享”,就必须向人民开放。在本系列文章中,包括“密歇根州的公开会议法案:探索细节”,《密歇根州公开会议法案:了解非公开会议》我们将更深入地探讨《公开会议法》。

公开会议法(OMA)编写于1976年,而信息自由法.这两项法律被称为密歇根州的“阳光法”,旨在使政府程序和信息更加向公众开放。这两项法律都是在水门事件后、越南战争后制定的。

BOB体育密歇根州立大学“任何人都有权在任何时间出席任何公共机构的会议,除非该会议被宣布属于十一项法定例外之一。”这是一个很好的一句话指南,有时复杂的法律组合,法院解释和总检察长的意见与OMA有关。

重要的是要记住,OMA适用于政府机构,那些“由国家宪法、法规、宪章、条例、决议或规则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机构。它不适用于公司、非营利组织、教堂或类似的机构。

法律保障居民的若干权利。公众有权在公共机构为尽量减少对会议的干扰而制定的合理规则的范围内对会议进行记录。同样,公众也有权在公共机构发言,但也要遵守为促进会议有序进行和保护每个人在董事会发言的权利而制定的规则。一个人只有在会议上违反了会议上的和平才能被除名。

不打算避开OMA的社交和偶然聚会或会议不受此限制。这类集会经常受到媒体和公众的怀疑。重要的是,公共机构要小心,不要在这些集会期间讨论或做出有关政府事务的决定。这可以通过仔细关注OMA对审议和决定的看法来实现。

在本系列的第二篇文章中,“密歇根州的公开会议法案:探索细节,我们将讨论决定、审议、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

密歇根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多年来出版了一本优秀的公开会议法案手册,可以在这里找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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